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丹阿线项目支座竞价文件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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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价公告
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安段建设项目经理部
支座采购竞价公告
(编号: MBEC-JJ-2025-GDDAX-001 )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要求,现本项目就支座进行动态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起点位于珲春市东北侧的新华村(国道丹阿公路桩号 $\ k1394+950$ 处),与国道珲阿公路新华至板石段起点顺接。项目总体走向自东向西,经过大麻子沟、双新村,自车大人沟南侧向西展线,在富新二队附近上跨长珲城际铁路隧道,在富新三队高尔夫球场南侧山坡通过(规避三道梁煤矿采空区),在二道沟屯西侧回归北侧山坡,以互通形式与国道珲阿公路交叉,终点止于英安镇营子村,与珲乌高速(G12)连接线 $\cdot K3+330$ 处顺坡相接。本项目路线全长14.290km(其中主线1$2.790\mathrm{km}$ ,互通区 $1.5\mathrm{km})$ ,采用设计速度80km/h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 $.25.5\mathsf{m}$ 。全线设大中桥1148m/4座(大桥:1066m/3座;中桥:82m/1座),涵洞(含通道)27道,天桥374m/4座,通道18m/1座,公铁分离式立交1处(137m跨线桥),互通式立交1处,平面交叉14处。本项目中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工期984日历天。
2. 竞标内容:
2.1 竞价内容:支座。详见附表。
3. 竞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支座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3.2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3.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产品生产必备配套的机械设备,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路项目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公路项目支座须提供“交通产品认证中心”颁发的CCPC认证证书或国家其他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3.5供货业绩要求:有近三年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二个项目以上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3.6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录(即在中铁商务网上提交合格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名录)内,不在该名录内的须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不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交易期内的“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不在“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投标人在参与采购活动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遵守合同约定或承诺、产品质量不合格、售后服务不到位、恶意起诉投诉等不良行为,将视情节和影响程度,对供应商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内进行预警、限制交易等措施,以期各类供应商了解企业采购的负面管理措施,遵守企业采购行为规则,防范采购供应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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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9342174295678864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