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度财税咨询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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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T-202503-000925
二、采购单名称: 2025-2027年度财税咨询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服务
三、采购单位: 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 服务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 2025-03-29 17:30
八、报价截止时间: 2025-03-31 17:30
九、服务开始时间: 2025-04-30
十、备注:
十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 | 6% | 广东华电福新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和华电(阳江阳东)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7年财税咨询及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供应商应是依法注册的5A级及以上税务师事务所,且资质为本法人企业持有,不包含母公司或分公司持有本公司使用情况。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9.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项电力企业顾问咨询(需包括基建期设备抵免服务)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应答资格。
10. 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税务师,服务人员不得少于8人,且持有税务师证书。
11.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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