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漳州公司华电古雷开发区沙西4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专题编制评审服务招标公告
福建
-漳州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64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漳州公司华电古雷开发区沙西40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专题编制评审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漳州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2.2 项目规模:4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签订合同之后,满足各专题办理的前置条件且投标人接到招标人开展工作的书面通知后于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各项专题报告完成时间详见发包人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 - 海域环评相关专题编制评审 (CHDTDZ046/16-QT-64901): 华电古雷开发区沙西 400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进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组织评审,并按照评审意见完成报告报批。并根据项目的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海洋水文、海洋环境现状调查等专题报告的编制送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海域环评相关专题编制评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满足下列业绩要求之一:①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海上光伏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的业绩。②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涉海建设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的业绩。注:业绩证明应提供合同复印件的扫描件,内容包括合同封面、签字页、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签订日期页和等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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