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廉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公务用车运营服务平台集中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太原市廉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公务用车运营服务平台集中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JNC103-ZB-25031279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市廉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公务用车运营服务平台集中招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103-ZB-250312794)已由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太原市廉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晋能控股集团关于印发推进公务用车运营服务平台化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控企管字〔2024〕581号)的要求,太原市廉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廉顺公司”)承担晋能控股集团车辆运营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服务工作,负责将各级单位车辆租赁需求与闲置车辆进行匹配,对于无法匹配的车辆需求进行集中对外招租。
本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按综合评标法选择至多7家满足全部服务要求的供应商入围。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公务用车运营服务平台集中招租:
标段(包)内容:车型包括但不限于:
轿车:大众帕萨特、大众迈腾、大众朗逸、大众ID4、比亚迪秦、比亚迪汉;
越野:长城H9、本田CRV、四驱皮卡(长城炮等)、长城坦克300、理想L8、丰田汉兰达;
商务:大众威然、别克GL8、传祺M8、传祺E9、腾势D9、岚图梦想家;
其他:红旗中巴、考斯特中巴、55座大巴。
服务范围:
投标人需提供车辆日租、月租、年租的服务,服务范围至少要覆盖山西省内各地市;且汽车自有保有量应不少于50台(提供行车证照片)。
廉顺公司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
在签订框架协议后,将依据车辆型号、租赁期限等实际用车需求来确定车辆供应商,后续签署三方合同或转租合同。
若签署三方合同,用车方需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总金额,直接向车辆供应商支付车辆租金;与此同时,车辆供应商应向廉顺公司支付合同租赁总金额 10% 的租赁服务费。若签署转租合同,用车方则需向廉顺公司支付车辆租金,再由廉顺公司向车辆供应商支付相应的车辆租金。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或招标人采购额达到1800万元,以先到为准。
2.5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表,;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完成过3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至少包含一种本次招租车型的车辆租赁业绩,且数量不得少于5辆
类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