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河中小学异地重建项目材料检测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203-HQGC-C2025-0013
项目名称: 田河中小学异地重建项目材料检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4.2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采用优惠率进行报价,检测费用=检测项目数量标准单价(1-成交优惠率),标准单价按苏价服[2001]113号、交质公[2016]8号、泰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指导价等文件收费标准。 控制价(优惠率)为20%,供应商报价优惠率应≥20%,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不超过94万元; 供应商优惠率报价不得低于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工程实施过程中,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对施工范围内和施工期间涉及的材料试验检测、桩基检测(含试桩)及沉降观测等进行抽检试验,对各分部分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暂定365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若遇工期延长情况时,检测费不作任何调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备案类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资质、市政工程检测】资质;
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为泰州市区以外的检测机构,必须提供泰州市住建局备案手续(注册所在地为泰州市区的检测机构不需要提供,泰州市区指:泰州海陵区、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港区)、姜堰区);同时供应商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