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水泥制件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清远市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度水泥制件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度水泥制件框架招标 (项目编号: CG-2025-025 )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 ,招标人为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人: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2采购代理机构:
2.3项目名称: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度水泥制件框架招标
2.4项目编号:CG-2025-025
2. 5 项目地点: 按需求单位指定的到货地点
2. 6 项目类别: 物资类
2. 7 项目类型: 框架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标 段 物清单:
3.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入围2家。
3.3 招标 范围: 对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度水泥制件框架招标项目进行采购,标的预算1000万元。
3.4 框架有效期:本次框架使用时间从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 365个日历日。
3.4.1框架协议有效期:在预算金额基础上,实际采购金额允许浮动比例为±20%,如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中标人实际采购金额在预算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4.2框架协议履约期: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1)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合同要求供货、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按照供应商失信管理进行扣分处理。中标人应在收到订单合同后4小时内盖章确认是否接单,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此条款接单达到3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该供应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投标资格。(2)供应商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有关物资和供应商管理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不再与其签订新的订单合同或发出新的订单,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预测采购量-实际采购量)将平摊至其他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预测采购量相应增加。如为一家入围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3)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3.4.3框架协议应用范围:本项目为统采分签项目,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统一组织采购签订框架合同,采购结果适用于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由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作为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具体采购需求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履行订单合同,结算相关费用,各项目实施单位互不承担连带责任。
3.5 供货期 :按需求单位要求的到货时间准时到货(提出交货需求的 7日内完成供货,项目下单后无法满足工期要求,我司有权追究相应责任,并要求进行费用赔偿)。
四 、 投标人资格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