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消防水泵及水工综合水泵设备二次公告
新疆
-喀什地区
(招标编号: CHDTDZ012/23-SB-037 )
一、 招标条件
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 消防水泵及水工综合水泵设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地址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118号。
2.2项目规模: 2×66万千瓦煤电 。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2025年8月1日起,3个月内全部到货。
2.4 招标范围 :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工业泵 - 消防水泵及水工综合水泵设备 (CHDTDZ012/23-SB-03701): 电动消防泵 1 台、柴油机消防泵 1 台及气压稳压装置 1 套;电动消防增压泵 2 台、接力水罐 1 套及气压稳压装置 1 套;消防排水泵 2 台,消防电梯排水泵 8 台;工业水泵 4 台、生活水自动恒压变流量供水设备 2 台,潜水排污泵共 24 台,一体化生活污水提升泵站 1 套,生活水臭氧消毒装置 1 套,包括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业泵-消防水泵及水工综合水泵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消防泵组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 (不含改造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