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福瑞斯50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03/19-QT-012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海外投资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乌兹别克斯坦福瑞斯500MW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乌兹别克斯坦吉扎克州。
2.2项目规模:500MW风电。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风电勘察设计 - 福瑞斯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 (CHDTDZ003/19-QT-01201):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份(分一期、二期),参加可研评审会,按照评审要求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完善;负责完成项目整体 500MW 的初勘工作;编制项目整体 500MW 的地震安全评价报告;负责项目 500MW 的电气互联设施( EIF )可研;负责 2 台测风激光塔的供货及安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风电勘察设计-福瑞斯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需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以及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3项及以上装机容量在200MW以上的境外新建新能源工程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或可行性研究服务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