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气化炉炉篦配件年度采购合同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
-宜昌市
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气化炉炉篦配件年度采购合同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NB334-ZB-250327574、SXMTZB2503H-18(G)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宜昌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气化炉炉篦配件年度采购合同(招标项目编号:JNB334-ZB-250327574、SXMTZB2503H-18(G))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全面预算),招标人为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规模 :气化炉炉篦配件年度采购合同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 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气化炉炉篦配件年度采购合同 :
标段(包)内容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 地点: 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指定现场 。
2.4 交货 期:此批采购的物资需根据生产需求,按订单分批发货,收到订单 24小时内能给予回复,保证48小时内订单内的炉箅配件发货到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气化炉炉篦配件年度采购合同,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炉篦顶、炉篦环、炉篦环段、炉篦环段、炉篦盖板、内环段、上部支撑环、中间支撑环、下部支撑环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代理商投标提供授权单位的制造商业绩或代理商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即投标人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须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类似业绩指:气化炉炉篦配件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和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