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河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河南炼化百万吨乙烯项目干式变压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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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炼化百万吨乙烯项目干式变压器(招标编号:NWZ250418-2915-071318)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河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干式变压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河南炼化百万吨乙烯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干式变压器 | 1.000 | 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份一级或二级2级能效的10kV干式电力变压器的型式试验报告,且满足下列要求:(1)变压器损耗值应依据GB 20052-2024《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2级能效限定值。投标时存在个别产品尚未取得能效限定值标准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10kV干式变压器承诺书》,并在中标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取证;(2)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变压器型号为SCB14-容量/10-NX2系列,其中-NX2及14至少含有一项;(3)其中1份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变压器容量限定在200kVA(含)~1000kVA(含)之间;另1份变压器容量须覆盖范围包含2500kVA(含);(4)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内容有型式试验和例行试验,型式试验主要包括温升试验、绝缘型式试验,例行试验内容主要包括绕组电阻测量、电压比测量、连接组标号检查、空载电流和空载电流测量、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5)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内容、组成部分须齐全、完整。 (2)投标人须提供近2022年1月1日之后(截至本次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内一级或二级能效10kV干式电力变压器(特指且仅限标的物SCB14-容量/10-NX2系列,其中-NX2及14至少含有一项)容量1600kVA(含)~2500kVA(含)之间至少150台套的销售业绩,其中不低于2500kVA容量50台;一级能效或二级能效35kV干式变压器,容量不低于800kVA的50台(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联系人及电话、产品投用时间等信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份CNAS/CMA认可的CQC或同等机构出具的10kV干式电力变压器的1级或者2级能效认证证书,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变压器型号特指且仅限标的物SCB14-容量/10-NX2系列,其中-NX2及14至少含有一项;(2)变压器容量不低于2500kVA(含);(3)变压器能效等级的认证依据为《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052-2024)。投标时存在个别产品尚未取得能效限定值标准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10kV干式变压器承诺书》,并在中标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取证。 (2)投标人应对技术要求中所有★条款及▲条款逐条做出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其它▲项累计5项或以上否决投标,允许正偏离。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和内容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技术要求响应表》。 (3)出具型式试验报告的变压器检测机构包含:沈阳变压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18号)国家变压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北段18号或高新区唐兴路7号)国家高压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5号)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武汉分院(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43号)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济南市经十东路31000号)国家输配电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或同等档次变压器检测机构。 (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框架协议条款响应表》。偏离项需逐条说明,未列出的偏离项视为完全响应。 (5)母公司投标的、标的物是其某一子公司生产的,除提供母公司自身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提供生产标的物的子公司的产品资质材料;且中标后标的物必须在该子公司生产制造。投标人需提供由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的标的物产地承诺文件。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参加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