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环县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劳务服务招标公告
甘肃
-庆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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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甘肃公司环县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劳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3-456 )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甘肃公司环县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食堂劳务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环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基本情况
华能环县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全面推进陇东能源基地新能源项目资源开发建设工作,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及环县境内各乡镇。现有职工206人,预计至2025年底职工人数达到249人;另有第三方工作人员约100人各食堂就餐。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建设特高压配套新能源项目600万千瓦,按风光同场规划设计,已开工建设。
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及环县境内各乡镇,场区占地面积约4200平方公里。公司现有食堂及在建食堂共14个(西峰食堂,环县A1风电场食堂、环县A2风电场食堂、环县B1风电场食堂、环县B2风电场食堂、环县C1风电场食堂、环县C2风电场食堂、环县D1风电场食堂、环县D2风电场食堂、环县E1风电场食堂、环县E2风电场食堂、环县F1风电场食堂、环县F2风电场食堂、备用食堂)。
其中西峰食堂位于庆阳市西峰区石油东路;现场食堂位于庆阳市环县毛井镇、芦家湾、南湫乡、小南沟、罗山川、虎洞、山城、秦团庄等乡镇下辖村组,距离庆阳市市区约220公里至300公里不等。
由投标方为华能环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各项目点食堂提供厨师、面点师、帮厨、食堂日常维修等服务(详见技术文件)。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份食堂劳务服务合同(或合同内容涵盖食堂劳务服务工作),其中至少有 1 份合同金额(食堂劳务服务部分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 / 年,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 3 项目经理(不含项目副经理)要求:项目经理(不含项目副经理)需提供在投标方公司的近 6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4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