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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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2-474 -01)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900号。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票据承销服务项目标段包1 。
2.4 服务地 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900号。
2.5 服 务 期: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债券兑付完成,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尽早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公司提出发行要求时,可在最短时间内启动发行工作。
2.6 招标范围: 2025年,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注册中期票据并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发行注册过程中需聘请主承销商提供债券承销服务:
2.6.1工作内容
主承销商为公司提供承销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发行方案建议。对债券的发行窗口、规模、预计发行利率、关键条款等方案内容提出建议,并提出工作日程安排。
(2)文件准备。统筹协调各中介机构完成申报文件的准备及制作,按照监管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及材料。
(3)监管沟通。负责与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配合监管机构审核,组织回复监管机构反馈意见。
(4)发行工作。根据市场情况建议发行窗口、确定利率区间,负责组织相关路演、沟通投资人,开展簿记建档等工作。
(5)存续期及付息兑付管理。完成发行后管理、信息披露、存续期管理、缴费、付息、兑付通知、其他融资及续期咨询等服务。
2.6.2服务进度要求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债券兑付完成,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尽早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公司提出发行要求时,可在最短时间内启动发行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内承销机构。(查询规则:登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会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
3.2.2业绩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