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sht.jnlh-2025031901-济南分公司直流屏框架协议直流屏电力型(双冗余)380VAC-220VAC65Ah不带电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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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ht.jnlh-2025031901-济南分公司直流屏框架协议直流屏\电力型(双冗余) 380VAC-220VAC 65Ah 不带电池(招标编号:NWZ250331-2951-071402)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直流屏\电力型(双冗余) 380VAC-220VAC 65Ah 不带电池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sht.jnlh-2025031901-济南分公司直流屏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直流屏\电力型(双冗余) 380VAC-220VAC 65Ah 不带电池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方应提供同类(12脉冲)直流电源成套装置在中国国内企业需有不少于20套的使用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中文销售合同、发票(原件待查),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 (2)投标方应提供12脉直流电源至少2套中国国内用户5年以上(招标发布前一日满5年)的成熟业绩,提供12脉直流电源中文合同扫描件、签字版技术协议扫描件及发票(原件待查),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并提供用户2024年1月1日以后相应产品尚在使用的报告或证明(用户需加盖印章)扫描件,并提供用户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考察和验证。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技术文件中带有★标志的条款,均必须满足,不能有负面的偏差,任何负面的偏差都会导致否决投标。带有▲标志的条款,应严格遵守,不建议有负面的偏差,任何负面的偏差都会反映在评标意见中,并对投标有负面的影响,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五项不满足“▲”的条款,即否决投标。 (2)投标商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所有参与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确保尾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