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钻机配件(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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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钻机配件(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JNB246-ZB-25031828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钻机配件采购(招标编号:JNB246-ZB-250317847、SXZB-2502 0411GZH008/01),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经潞新董字{2024}25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钻机配件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001标段:JK820型液压一体式钻机配件
002标段:SWDE138BF型液压一体式钻机配件
2.3 交货地点:潞新公司物资采购分公司总库。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需方要求分批次到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代理商。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与采购内容相同的单项或者多项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