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铁路物流中心2025年度装卸业务外包服务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北京
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铁路物流中心 2025 年度装卸业务外包服务招标 ( 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MZD2025-099 -0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 司 北京铁路物流中心 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 司 北京铁路物流中心 2 02 5 年度装卸业务外包服务 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 已落实 ,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A 30、A34 、 A 42 包;
3.1.1 营业范围: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专业装卸单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享有独立民事权利的法人单位。
3. 1.2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齐全,并制订有与铁路装卸作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质量、考核、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机构,有主要管理人员,专职生产组织、安全管理和专兼职的职工教育、统计核算人员等。
( 2)依法合规用工,并承担相应的劳动法律责任。
(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须提供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平台查询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按照《装卸承包企业动态评比考核标准》在上一年度评估考核中未被列入“黑名单”的。
3. 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 2021年12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具有装卸业务服务业绩,须至少提供一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 或 合同。
3. 1.4 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根据各包件装卸作业规模及现场管理要求,配备具有与承揽装卸业务相适应的管理及作业人员,并随时根据现场作业要求和作业量进行人员补充和调换,派驻现场的所有人员均需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均须具备相关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 1.5 设备要求:投 标人须根据各包件装卸作业规模及现场管理要求,提供相应的装卸机械及工索具,相应的 设备须符合招标人管理要求及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特种设备须经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合格。
3.1. 6 信用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 2)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 3)投标人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投标人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5)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