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炼化2024年设备更新项目轮式装载机5t3m3162kW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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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岛炼化2024年设备更新项目轮式装载机\5t 3m3 162kW(招标编号:NWZ250411-2205-07140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轮式装载机\5t 3m3 162kW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青岛炼化2024年设备更新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轮式装载机\5t 3m3 162kW | 2.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须具有数控加工中心、三坐标测量系统,提供设备图片、购置发票(仅接受通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中 “供应商发票模块” 提供的发票信息)或转资凭证等设备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2月至2025年2月至少5家不小于5吨柴油轮式装载机的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相关技术文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招标文件制作工具中 “供应商发票模块” 提供的发票信息),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使用的原材料、外购件或产品应优先选用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的节能环保产品或材料。严禁使用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已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技术及合同文本条款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