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2025年度电气专业试验检验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辽宁
-营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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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2025年度电气专业试验检验服务【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3-471 )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营口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2025年度电气专业试验检验服务【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期:
1.电气设备高压预防性试验
本分项计划于2025年05月开工,2025年12月30日前完工。(各子项试验按照招标方通知到厂时间准时达到现场)。
2.电气专业仪器仪表检验
本分项计划于2025年03月01日开工,至2025年03月31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签订合同后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关口计量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现场检验
本分项计划于2025年04月01日开工,至2025年10月30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时间,签订合同后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范围:营口热电2025年电气设备高压预防性试验、电气专业仪器仪表检验、关口计量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现场检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火电机组高压预防性电气试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业绩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