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安徽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敞顶集装箱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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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安徽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敞顶集装箱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WZ-GZ2025-3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安徽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敞顶集装箱租赁服务招标人为安徽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敞顶集装箱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一、二:
1.基本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许可和认证:能够提供中国船级社为该批次集装箱颁发的《集装箱证书》和《集装箱安全牌照批准证明书》。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2年(2023年和202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率表)。
4.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近2年(2023年至今)铁路敞顶集装箱运营服务业绩(须提供服务合同及履约证明)。
5.履约信用:不接受2024年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网页截图);不接受国铁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接受2024年至今被国铁集团纳入过“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共3张截图)。
6.其他要求:(1)投标人自有集装箱(投标人为箱主企业)不少于本次招标集装箱总数的40%。能够提供拟用于此次服务的集装箱的买卖合同(自有集装箱)或与箱主企业的服务合同(非自有集装箱)。
(2)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