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LNG公司2025-2026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辽宁
-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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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8日 11时 19分 15秒
一、概述
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包括员工工作餐、业务招待餐的制作及服务;提供食材采购计划、检验食材质量、保证食品安全;食堂环境、餐具清洁消毒、厨余垃圾合规处理;相关加工过程中安全和消防全过程管理等工作。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年。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清晰扫描件且盖公章。响应单位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信用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单位(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上述(1)-(4)项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 (6)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响应人失信行为名单中; (7)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未发生安全、严重环境和质量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响应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如2024年审计报告未出,可以提供给2023年度。 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食堂餐饮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5.人员要求:为本项目派驻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数量暂定为7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岗位根据本项目特点设置,至少包括厨师2名和面点师1名,需提供上述全部人员名单,以及与名单对应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和有效健康证扫描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