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生产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哈密地区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58/19-QT-379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 其他辅助设备及配件-生产车辆采购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矿区
2.2 项目规模: 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其他辅助设备及配件 - 生产车辆采购 (CHDTDZ058/19-QT-37901): 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采购 2 辆 8 吨柴油叉车, 1 辆 1 吨电动堆垛车, 8 辆电动双排, 1 辆 30 米电动登高作业车(车载式), 2 台垂直升降机(蓄电池电动式), 1 辆柴油清扫车(扫雪车), 1 辆 10 吨柴油随车吊, 1 辆柴油洒水车, 1 辆柴油小型轮式挖掘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其他辅助设备及配件-生产车辆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车辆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