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批集中招标(10-8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2脱硫吸收塔喷淋头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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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批集中招标(10-8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2脱硫吸收塔喷淋头更换项目)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DNYZC-2025-03-01-958-01
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委托人):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由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 $2\times135\mathrm{MW}$ 机组烟气脱硫系统,采用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建造的高效脱硫装置为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2017 年进行脱硫超低排放改造,该套烟气脱硫系统(FGD)由之前的两炉一塔设计改造为一炉一塔,分别处理本公司#1 和#2 发电机组( $2\times135\mathrm{MW}$ ) $100%$ 的烟气量。
#2 吸收塔 A、B、C、D 四层浆液喷淋层因长期使用及检修维护跟不上等原因,造成喷淋层主管道及分支管道、喷嘴部分损坏且堵塞严重,导致脱硫效率下降,需在 2025 年机组停运期间对吸收塔内部喷淋层支撑梁、管道、喷头部位进行检查维修,针对不合格项目进行修复与更换。
2.2 项目地点:
青海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唐湖分公司厂址位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西海镇原 221 厂一分厂。
2.3 服务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2脱硫吸收塔喷淋头更换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按照技术要求完成宁北发电( $(2\times135\mathrm{MW}$ 机组)#2脱硫吸收塔喷淋层支撑梁进行检查修复;喷淋层主管、支管上开孔检查疏通;喷淋层管道及喷淋头疏通完成后,需将开孔的喷淋层支管进行修复,损坏及无法修复的喷淋头进行更换。其中喷淋层为玻璃钢材质,大孔规格约为: $300\times150$ ( $\mathrm{mm})$ ),小孔规格约为: $150\times120$ ( $\mathrm{mm}.$ );计划开孔300个,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详见《宁北发电(135MW机组)#2脱硫吸收塔喷淋头更换项目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 个已完工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6)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7)此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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