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场站风机免爬器及提升机维护保养安全风险防控框架招标公告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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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场站风机免爬器及提升机维护保养安全风险防控框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1-424 )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场站风机免爬器及提升机维护保养安全风险防控框架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华能阜新公司彰北、阜北、高山子、扎兰山风场风电装机容量997.5 MW,风机657台,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市;华能锦州公司锦州风场装机容量196.5 MW,风机117台,项目位于锦州市;华能铁岭大兴公司大兴风电场装机容量为313.5MW,风机148台,项目位于铁岭市; 华能铁岭公司平顶堡风电场装机容量为49.5 MW,风机30台,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华能盘锦公司大洼风场装机容量为99 MW,风机60台,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华能盖州公司青石岭风场装机容量为49.5 MW,风机33台,项目位于盖州市。
目前上述风电场风机中共计901台免爬器,24台升降机已出质保,为提高作业效率,保证人身安全,计划对此部分免爬器/升降机进行维修维护工作。
服务地点:辽宁省境内,具体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服务期:本项目为框架合同,框架有效期以各项目首台机组开展维修或维护保养后2年。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具体以实际发生维修保养台数进行结算。结算的总费用金额达到185万元,进行本合同的最后结算,本合同项下不再安排新的工作量。
有效期内乙方需根据甲方通知,72小时内到场开展维保、维修工作。维护期内因乙方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
招标范围:共计901台免爬器,24台升降机已出质保,为提高作业效率,保证人身安全,计划对此部分免爬器/升降机进行维修维护工作(详见附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场站风机免爬器及提升机维护保养安全风险防控框架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累计具有不少于100台免爬器或升降机的销售或维护或维修合同业绩(附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能体现标题、工作内容或供货清单、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的合同页),并同时提供增值税结算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