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度锦州、平顶堡、扎兰山、大洼、青石岭风电场150台风电机组定检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
正在报名中
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度锦州、平顶堡、扎兰山、大洼、青石岭风电场150台风电机组定检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1-421 )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境内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度锦州、平顶堡、扎兰山、大洼、青石岭风电场150台风电机组定检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华能新能源公司辽宁分公司2025年度锦州、平顶堡、扎兰山、大洼、青石岭风电场150台风电机组定检项目
2.1.2 项目地点:辽宁省阜新市、锦州市、铁岭市、盘锦市、盖州市
2.1.3项目简况:华能锦州、平顶堡、扎兰山、大洼、青石岭五个风电场出质保装机容量24.6万千瓦,风机台数共计150台(其中锦州24台北车CWT2000机组、平顶堡30台南车1650机组、扎兰山33台华锐1500机组、大洼30台南车1650机组、青石岭33台华锐1500机组),其中锦州风电场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大榆树堡镇、平顶堡风场位于辽宁省铁岭县平顶堡镇小红石村、扎兰山风场位于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化石戈乡、大洼风场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榆树镇新立村、青石岭风电场位于辽宁省盖州市团甸镇。
2.1.4项目服务期要求:预计自2025年5月至8月,8月底前必须完工,实际服务期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
2.2招标范围: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锦州风电场(24台北车风机),铁岭平顶堡风电场(30台南车风电机组),阜新扎兰山风电场(33台华锐风电机组),盘锦大洼风电场(30台南车风电机组),盖州青石岭风电场(33台华锐机组)共计150台风电机组的年度定检维护工作。详见第二卷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50台或246MW(含)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定检检修或运行维护业绩(含质保期内业绩,不含技改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影印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不体现的视为无效业绩),并同时提供增值税结算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