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陈家港电厂2025年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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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陈家港电厂2025年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2747,招标人为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 位于 江苏省响水县陈家港镇黄海大道 188号 , 是一家以发电为主业,现役一期 2台6 6 万千瓦机组,为贯彻落实国家 “ 碳达峰 、 碳中和 ” 的战略目标,加快 推动新能源发展 ,拟开展 陈家港公司 光伏发电项目的可研及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本次涉及的光伏发电项目均位于 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 厂 外,需对服务期内开发的各 光伏发电 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现场收资、屋顶荷载验算(荷载不满足时出具加固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招标人内部流程所需的申报材料编制等。
工期:( 1)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当项目结算总金额达到合同金额或服务期限已满,本合同履行完毕。 ( 2)本项目中 涉及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项目交由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进行结算,结算主体为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建湖分公司;涉及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亭湖分公司项目交由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亭湖分公司进行结算,结算主体为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亭湖分公司;涉及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项目由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结算,结算主体为国能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6MWp(或6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6MWp(或6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