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融通长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酒店2025年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湖南
-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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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融通长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酒店2025年宣传推广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长沙融通长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宣传推广服务(编号:gkbz2025032600004)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长沙融通长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包1 | 2025年度宣传推广服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服务地点位于: 湖南省长沙市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长沙融通长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单位”)是一家隶属于央企的综合性服务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住宿、餐饮及会议服务。为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采购单位拟通过公开比价的方式,选择一家专业的媒体运营推广及品牌策划服务单位,协助完成品牌推广、用户增长及市场拓展目标 。
其他: 其他:最高限价140000.00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合法经营,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4)供应商提供近3年至少5个类似新媒体运营推广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及履约成功证明的相关资料或案例成果。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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