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开南路DN1000玻璃钢管内衬不锈钢修复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招标公告
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开南路 DN1000玻璃钢管内衬不锈钢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开南路DN1000玻璃钢管内衬不锈钢修复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新开南路(星湖大道--瑞兴路);
2.1.2 工程内容:对新开南路DN1000玻璃钢管采用内衬 3 毫米厚 304 不锈钢(06Cr19Nil0)薄板的非开挖方式予以修复,提高原管道耐压水平,延长管道使用寿命。
2.1.3 工期要求:人员、材料、机械设备进场,管道停水断管具备施工条件至内衬施工试压完成,总工期45天 ,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 质量要求:
2.1.4 .1 本工程质量标准:焊接施工应满足 GB50236-2011国家标准。不锈钢内衬管道焊缝外观整齐、无气孔、无未焊透、无裂纹、无焊瘤、无咬肉。原管道经不锈钢内衬修复后,达到原管道设计承受内压的强度,不得出现渗漏和变形。承包人应对所有焊缝进行100%检测,并在检测前通知监理及发包人旁站监督,检测费用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监理及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随机抽取焊缝进行检测,此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4 .2 使用的修复材料及配件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对水有污染或被二次污染等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材料或配件。
2.1.4 .3 修复管道质量要求:修复管道应满足 GB50268-2008《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按技术要求进行试压。
2.1.4 .4 若工程质量不合格,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1.4 .5 主要材料的质量要求及推荐参考品牌:
主要材料应具有相关的国家、省、市认可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产品说明等相关资料。
不锈钢:按照 GB/T3280-2015《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标准执行。不锈钢卷板材质为的 S30408(06Cr19Nil0),厚度 3±0.14 毫米。
推荐品牌: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或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焊条:材质不低于不锈钢 308L 标准。
2.2 招标范围: 对现状新开南路(星湖大道--瑞兴路)玻璃钢管,沿线附属设施修复改造施工 , 包括 3 毫米厚 304 不锈钢(06Cr19Nil0)薄板的采购、卷板、开挖、割管、下管、焊接、质量检查、竣工验收服务等 , 其余主材均由甲方提供。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3 合同估算价:约830万元。
2.4 标段划分:共 一 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 ①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R 自 2023年 3 月1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 自 2024年 3 月1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 自 2024年1 2 月1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R 自 2020 年 3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 R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近 5 年(2020年3月 1 日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DN800及以上的非开挖供水管道不锈钢内衬修复业绩,单项业绩金额不低于400万元。
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下同)中标通知书 (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该工程建筑业发票复印件、往来账明细。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日期在后的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
③若上述资料未明确表明工程规模、修复技术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可(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3.6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 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8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9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3月 2 8 日至2025年 4 月 2 3 日 9 时 3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年 4 月 2 3 日 9 时 3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