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西分公司三江古平岭风电场和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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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广西分公司三江古平岭风电场和
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预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3-3-476 )
项目所在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广西分公司三江古平岭风电场和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预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桂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
2.2 规 模:
【一标段:三江古平岭风电场(含送出工程)】: 三江古平岭风电场100MW;建设工期:三江古平岭风电场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完工后6个月完成竣工结算工作;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建筑工程优良品率≥95%,设备安装工程优良品率为≥98%,符合高质量达标投产要求。
【二标段: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 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100MW;建设工期: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计划完工后6个月完成竣工结算工作;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建筑工程优良品率≥95%,设备安装工程优良品率为≥98%,符合高质量达标投产要求。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西分公司三江古平岭风电场和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预招标(一标段)】,【华能广西分公司三江古平岭风电场和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预招标(二标段)】
2.4 服务地 点:
【一标段: 三江古平岭风电场(含送出工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县;
【二标段: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
2.5 服 务 期: 自监理正式进场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监理进场日期以招标方正式文件发出之日为准。
2.6 招标范围:
【一标段:三江古平岭风电场(含送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工程
三江古平岭风电场工程建设施工准备工作、进场道路工程(包括对已有道路改造)、场内道路工程、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电站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及电缆敷设工程、变电站场内通讯工程、场内生产生活附属设施改造、原生态恢复、电气设备到场验收及与风场建设有关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一年质保。配合单项合同结算、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档案归档、达标投产及智慧基建管理系统等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
(2)220kV送出工程
三江古平岭风电场施工监理范围需包含对送出线路工程改造及对侧间隔扩建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一年质保。
【二标段: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场工程
融水四荣风电场二期工程建设施工准备工作、进场道路工程(包括对已有道路改造)、场内道路工程、升压站土建及电气安装工程、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电站基础施工及安装工程、场内集电线路及电缆敷设工程、变电站场内通讯工程、场内生产生活附属设施改造、原生态恢复、电气设备到场验收及与风场建设有关的所有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一年质保。配合单项合同结算、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档案归档、达标投产及智慧基建管理系统等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
2.7 生效条件、预招标风险告知及中标人推荐原则
(1) 生效条件: 项目取得核准并通过华能广西分公司投委会审批,若未取得核准或未通过华能广西分公司投委会审批,本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双方产生约束。
(2)预招标风险告知: ※本项目采用预招标方式,若本项目不具备开工建设条件,中标单位未取得招标人的进场开工通知,则不执行该预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3) 中标人推荐原则: 同一投标人在本标包2个标段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以上标段综合排序均排名第一时,采取相应标段组合相加评标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组合方式及排序,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不再推荐并按照综合评分确定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不含核电)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资质文件影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施工监理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1个及以上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总监或副总监,需提供任职为总监或副总监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含验收资料,合同文件、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需附扫描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