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龙集采东莞中心支公司职场装修项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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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 东莞中心支公司职场装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项目名称: 东莞中心支公司职场装修项目;
2、 项目编号: JYZX-ZB-GD-2025-00003 ;
3、 招标规模: 东莞中心支公司职场装修项目 位于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石竹路 3号广发金融大厦1栋210室、211室 ,建 筑 面积 约 680㎡ ;
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拆除工程、新建工程等)和安装工程(强电工程、弱电工程、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等),装修面积约 500平方米 (具体以施工图纸 、 工程量清单 及有关资料 为准);
5 、 工程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石竹路 3号广发金融大厦1栋210室、211室 ;
6、 施工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5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 本项目所在大厦物业公司规定工作日白天( 8:00-18:00,具体以大厦物业公司规定为准)不能进行装修施工 ;
7、 质量要求 : 合格;
8、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 、 综合单价包干;
9、 最高投标限价: 449820.22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21631.09 元。
二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 须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企业 “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 : 完税证明等),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 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缴款凭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如 成立不足四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注册在投标人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并具有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均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须提供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 近三个月时间内任意一个月 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 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违法行为, 以及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承诺函)。
8、 近三年( 自 2022年1月1日 至今 ) 承接过 三 个 营业 /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 ,需提供 合同证明材料 。
9、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须提供承诺函)。
10、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当前未处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5日内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
12、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建信人寿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与建设银行、建信人寿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建信人寿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建信人寿的重大诚信问题(须提供承诺函)。
14、 经系统查询,投标人未处于招标人系统内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不存在影响项目执行的负面信息、处罚以及其他风险事项,不存在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的事项( 投标人可自行参考对照本公告附件 1、2中所列情况,但结果以 招标人于开标当天查询 为准 )。
15、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4)本项目公告附件3《建信人寿采购合作供应商禁止性规定》所列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16、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信人寿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信人寿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信人寿,建信人寿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得转包(须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