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喀则桑珠孜曲美90MW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相序改造谈判采购公告
西藏
-日喀则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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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T-202503-001057
二、采购单名称: 西藏日喀则桑珠孜曲美90MW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相序改造
三、采购单位: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 工程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 2025-04-03 17:00
八、报价截止时间: 2025-04-06 17:00
九、开工时间: 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十、备注:
十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110KV送出线路相序改造 | 9%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 供应商须具备的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并持有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装(修、试)叁级及以上证书,且截至响应截止之日均在有效期内。
3.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同时持有安全B证,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在项目执行阶段,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4.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至少1项及以上11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主要页),且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标、严重违约,所施工的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 供应商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审计报告且结论良好(应包含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9. 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