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东站、苏州北站罐车运输、泵车泵送联合招标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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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东站、苏州北站混凝土罐车运输、泵车泵送联合招标
招标编号:ZTJGDSJS-SZDZ-WZ-2025-031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收货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东站项目、苏州北站项目,货款由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东站项目、苏州北站项目分别支付。本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东站、苏州北站混凝土罐车运输、泵车泵送联合招标
2.2 供应范围:苏州东站、苏州北站项目
2.3 招标内容:混凝土罐车运输、泵车泵送。
2.4 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确定中标之日起至使用完毕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罐车运输,泵车泵送服务经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注册资金≥200万元,注册时间≥1年,自有罐车 $\mathtt{\Gamma}_{\mathrm{:}\mathrm{\Omega}}\ge30$ 辆(罐车包件)或泵车≥5辆(泵车包件)的服务提供商;
3.1.2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的相关机械产品运输服务保障体系和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由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车辆质量检测报告;车辆运输能力、制动性能、工作尺寸、其他备件及技术参数、整机性能、安全设施配备等均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人使用要求,投入使用年限小于3年。
3.1.3 运输能力: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运输保障方案及措施。确保24小时安全连续供应,满足招标人的供应要求,包含机械数量和人员数量等;
3.1.4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相关建设项目运输服务经验,投标人必须具有近年(2023年、2024年)与苏州本土拌和站的合作业绩并出具发票(必须)、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二者有其一即可)等证明文件
3.1.5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一年财务报表(第三方审计或投标人单位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备实施本次采购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6 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上海分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7 投标人税务要求: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4-05 14:40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24271074174339504772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