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外输管道工程首站及配套管线项目计算机电缆采购公告
广东
-深圳市
深圳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外输管道工程首站及配套管线项目计算机电缆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类型:货物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外输管道工程首站及配套管线项目计算机电缆
项目编号:
JGFGS2025-TP-CG-010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代理机构:
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广东省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深圳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外输管道工程首站及配套管线项目
深圳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外输管道工程首站及配套管线项目计算机电缆
标段编号:
PAC-JGGS-250303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3-31 1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03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获取方法:
登录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10 08:30:00
开标时间:
2025-04-10 08:30:00
递交方法:
登录递交
递交地址:
:8443/home/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深圳LNG首站是深圳 LNG 接收站的配套工程,其不仅是连接深圳 LNG 接收站和西二线的枢纽工程,还是连接深圳 LNG 接收站、大鹏 LNG 接收站、迭福 LNG 接收站,并实现 3 站与西二线等干线管道互联互通的关键性工程。 本工程新建首站和2段站外联通管道分别与深圳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外输管道工程首站项目、迭福 LNG 输气管道进行连接,管径分别为 D1016mm、D762mm,设计压力均为 10.0MPa。首站接上游深圳 LNG 接收站和迭福 LNG 来气,站内设置清管发球设施、进出站截断阀和迭福 LNG 接收站越站功能,设置放空火炬系统,放空火炬与接收站火炬采用共架设置。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为保证本次采购计算机电缆产品质量,综合考虑DEC文件及潜在供货商业绩、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主要设定谈判人资格如下: 1、资格类 本次谈判响应人允许制造商参与,不允许集成商、代理商、贸易商、联合体参与。 强制认证符合性要求: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环境符合性要求:供货商所提供的产品环境温度适应范围满足规格书要求。 供货符合性要求:电缆的规格型号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2、业绩类 (1)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2020年1月至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2)供货商应提供近 5 年(2020年1月至谈判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①业绩认定依据为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以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②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谈判现场由谈判小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进行查验,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无法验证的视为业绩无效。 ③合同复印件和发票扫描件应能体现业绩要求中的技术参数,如合同和发票无法清楚证明有效业绩产品的规格型号时,需提供与合同和发票对应的技术协议和数据单。 3、财务类 要求近三年来(2022年1月至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谈判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须提供三年(2021年至2023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注:对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信誉类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被否决。 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提供谈判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否决。 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谈判,招标人将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辅助企查查、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查询,一经发现,相关谈判响应人全部否决。 (4)提交最近三年来(2022年1月1日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没有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谈判响应人应提供裁判文书网截图或提供承诺书)。 (5)法人、法定代表人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无行贿犯罪记录,谈判响应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6)谈判响应人因质量问题在国家管网或建管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在国家管网或建管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恢复交易资格或已解除黑名单的可正常参加);被国家管网或建管公司限制采购行为的;国家管网或建管公司供应商考评结果不合格,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以上情形将被否决。 (7)谈判响应人在最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谈判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谈判小组在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谈判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5、数字化交付要求 谈判厂商承诺满足DEC-OGP-D-CM-003-2020-1《油气管道工程数字标签通用规定》、DEC-OGP-D-PM-001-2020-1《油气管道工程采办数据规定》、DEC-OGP-D-PM-003-2020-1《油气管道工程供应商文件清单》、DEC-OGP-D-PM-004-2020-1《油气管道工程设备数字标签规定》、DEC-OTP-S-IT-001-2020-1《油气储运工程电子标签技术规格书》以及数据单中数字化交付的有关要求,并在谈判价格中予以考虑。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详见谈判采购公告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
郭洪乾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北京陕京汇园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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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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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其他附件:
- 电缆公告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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