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光缆站装修改造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海南
-东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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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光缆站装修改造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本 询比项目 为 2025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光缆站装修改造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HYZB-HNDX-2025-028 ), 采购人 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
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根据采购需求 2025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光缆站装修改造采购服务项目(第二次)的询比采购,项目已完成立项批复,资金来源为成本性支出,不划分标包,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1.1.1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 。
1.1.2采购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价税合计为210026.28元 。
1.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和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
1.1.4工期要求: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遇见不可抗力因素,工期可进行顺延),供应商须按照委托施工单中的约定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安排作业计划,按时开工与竣工 。
1.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6结算方式: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对项目进行结算,项目结算实际支付金额以发包方财务单位或其授权审核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结算依据:海南省建设厅颁布的最新定额文件(定额文件范围外的单价有信息价的按信息价结算,没有信息价的应进行询 比 ) 。
1.1.7 采购方式:公开 询比 。
1.1.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采购内容及 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拟采购2025年中国电信东方分公司光缆站装修改造采购服务 ,包含办公室装修、车牌识别系统,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清单。
1.2.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 .cn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 标包 划分情况:本项目 不 划分 标包 。成交人数量为 1 个。
1.3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设置最高 响应 限价,最高 响应 折扣为 100%, 供应商 报价高于最高 响应 折扣的,其 响应 将被否决 。
二、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 1 供应商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 采购 人和 采购 代理机构。 供应商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响应 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
2.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1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 2)取得国家相关机构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证书。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
2.3人员要求: 供应商需为本项目至少配置 1名安全员、1名电工作业人员、1名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员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资格证书;电工需取得有效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或建筑电工证或电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处作业人员需取得有效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证明材料: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有效的资格证书及 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
2.4 财务要求: 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开具发票的类型根据甲方订单的发票具体要求执行), 证明材料: 提供相应税务证明及承诺函。
2.5信誉要求 :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证明材料:提供 承诺函 。 采购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如核査发现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否决。
2.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2. 7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2年02月01日起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20年02月01日起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20年02月01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 1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 函 。 采购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网站中,如核査发现供应商 被判处 “单位行贿罪”或“合同诈骗罪”、 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被否决。
2. 8 控股管理要求: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响应本项目。 证明材料: 满足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提供承诺函 。
三、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四、 询比文件 的 获取
4.1 询比文件 获取时间: 202 5 年 03 月 31 日 12 时 00 分至202 5 年 04 月 03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 询比文件 获取方式: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通过 “招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