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梅州梅江220千伏城东输变电工程分包询价采购公告
广东
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梅州梅江220千伏城东输变电工程分包询价采购 公告
(采购编号:XM2025031512 )
本采购项目 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梅州梅江 220千伏城东输变电工程分包询价采购 ,采购人为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询价采购 。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梅州梅江 220千伏城东输变电工程分包询价采购 。
2. 项目地点:梅州市。
3. 概算金额 : 2245万元。概算金额是采购人针对本分包采购项目的预测量,仅提供给供应商作参考,最终实际施工分包的量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实施任务为准,采购人不对成交供应商实际获得的分包量进行承诺。
4. 项目类别: 一 类。
5. 采购分类: 工程 类。
6.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7. 采购形式: 专项 采购。
8. 工期要求:按建设单位批复的里程碑计划时间提前 30日完工。
9. 采购结果适用范围:梅州梅江 220千伏城东输变电工程。
10.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 响应文件 有效期:自提交 响应文件 截止日起 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2. 采购承办部门: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 。
13. 采购代理机构: 。
二、采购范围
(一)标段 /标包划分:本次采购项目为1个标的,共3个标段,标段间不可兼中,具体如下 。
(二)分包范围:
( 1)标段1:包括220kV油梅甲乙线解口入城东站线路工程、110kV瓜悦甲乙线解口入城东站线路工程的图纸范围内允许分包劳务及土建部分,不包括顶管部分施工。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 2)标段2:包括220kV嘉荷乙线解口入城东站线路工程、220kV嘉荷甲乙线改造工程的图纸范围内允许分包劳务及土建部分,不包括顶管部分施工。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 3)标段3:包括110kV竹石甲线解口入城东站线路工程的图纸范围内允许分包劳务及土建部分,不包括顶管部分施工。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采购范围内的作业内容,应符合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允许分包范围工程内容,具体工程内容以承包人下达的工程任务书为准。分包的范围详见《电网基建工程主体工程范围及允许分包形式》;劳务分包商不得将承接的劳务作业再分包;除以上规定外,禁止将工程再进行转包、分包。分包单位的项目、安全和技术等主要管理人员应参与和协助总承包单位对工程全过程施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编制、青赔协调处理、工程验收等与施工相关的全部事项。
(三)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人员要求、工程分包 方式:详见附件 5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人员要求、工程分包方式等。
(四)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为按建设单位批复的里程碑计划时间提前 30日完工,每进行一项工作都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具备开工条件起5日内开工,工期计算从发包方发出任务委托书之日起,每逾期竣工一天扣减壹仟元,最多不超过合同价的30%。其中:
( 1)由于设计更改或自然灾害、青赔阻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停工允许顺延工期,不补偿经济损失。
( 2)由于分包方施工质量或危及安全生产等因素而被建设单位下令停工的造成的延期视逾期。
(五)报价方式:
采用费率的报价形式,结算时以费率为准,最高费率见上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费率,低于工程成本费率的报价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分包报价费率低于最高限价费率 15%的报价应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报价为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临时设施、移交前的维护、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具体以工程承包人委托任务应包含的费用为准。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合同文本及 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 《广东电网公司基建项目劳务分包合同范本》、《广东电网公司基建项目专业分包合同范本》 ,由需求单位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成交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 “”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 500-100)万元×0.7%=2.8万元
( 1000-500)×0.55%=2.75万元
( 5000-1000)×0.35%=14万元
(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 =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 70%计收 =22.55* 7 0 %= 1 5 . 78 5(万元)
2. 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的对 应标段的 概算 金额 ×成交费率 为基准计收 。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