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云南分公司中缅原油、天然气管道(瑞丽-大理段)、云南成品油管道、丽江支线安全现状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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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云南分公司中缅原油、天然气管道(瑞丽-大理段)、云南成品油管道、丽江支线安全现状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C25060D3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云南省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对中缅天然气、原油管道(瑞丽-大理段)486.19公里(并行段)、云南成品油管道安保线、安蒙线、安曲线、昆明支线、丽江支线等1174.01公里及所属站场、阀室开展安全现状评价。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云南分公司中缅原油、天然气管道(瑞丽-大理段)、云南成品油管道、丽江支线安全现状评价项目中缅天然气管道、原油管道(瑞丽-大理段)(并行段)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3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5-04-22 09:3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依据国家管网集团《油气储存企业安全现状评价导则》等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对中缅天然气管道、原油管道(瑞丽-大理段)486.19公里(并行管道)及所属站场、阀室开展安全现状评价。按照不同介质、不同管线出具中缅天然气管道(瑞丽-大理段)、中缅原油管道(瑞丽-大理段)主报告,在安全现状评价主报告的基础上,单独出具独立报告(高后果区复核专项报告和管道外防腐层检测抽检报告)。 (1)主报告参照导则内容,要素全面,内容详实。 (2)独立报告:出具高后果区复核专项报告,开展不少于30公里的管道外防腐层检测抽检。 (3)报告审核:邀请集团及外部不少于8名专家进行2轮报告审核。 (4)工期及其他要求:现场踏勘不少于14个工作日,现场踏勘、报告编制等环节均不同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按照云南公司2025年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方案时间安排,每半月召开碰头会议,9月30日前完成主要报告内容。当日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公司业务分管人员及现场人员进行汇报。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良好合同履行能力的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要包含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评价范围)。(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如2024年度未出,请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所提供报表须加盖公章或财务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4.企业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安全现状评价项目业绩。 有效证明文件为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5.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5.6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云南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云南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承诺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采购公正性。 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人员要求 6.1项目负责人要求 6.1.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安全评价师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6.1.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7.联合体要求 本项不接受联合体 8.其他要求 8.1投标人不应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中规定的不得开展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的单位,应出具相关承诺,未提供承诺或经查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8.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3-31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08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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