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安电厂2×660MW机组工程噪声治理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 CCTC20250712
招标方式 : 公开 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10时00分
1. 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就 本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简介 与招标范围: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安电厂 2 × 660MW 机组工程噪声治理 EPC 总承包项目, 包含 完成工程项目的详勘、优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验收 以及 对招标人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等工作 ;
2.2 资金 落实情况 : 已落实
2.3 计划工 期 : 10 个月,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 准
2.4 建设 地点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 环境工程(物理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③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 :
( 1 )自 20 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 1 个同类项目( 600MW 及以上等级机组,不含技改项目)的通过环保验收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每个有效合同为一个有效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合同材料、投运项目通过性能考核验收等证明材料。)
3.3 拟派团队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须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同时承诺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
3.4 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近一年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提供承诺函 ;
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