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司东胜热电#1机组电除尘、吸收塔性能试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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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内蒙古公司东胜热电#1机组电除尘、吸收塔性能试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2881,招标人为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 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位于东胜区东北约 1.2km处。建设2台330MW空冷供热机组,总装机660MW,#1和#2机组分别于2008年1月24日、6月28日双投产发电。
2.1.2 招标范围: 为了检验本次大修效果,为环保系统提供运行依据 , 特委托对 # 1 机组电除尘、 湿式除尘器及 吸收塔 修前、 修后性能试验,以达标排放与节能减排为目标,对环保设施系统的健康水平及有关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以保证其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2.1.3计划工期: 现场 试验 有效工期 10 天(不含不具备现场检测条件及雨雪等其他无法进行检测的时间),具体开工时间投标方提前通知,现场检测结束后 3 0天出具报告。
2.1.4项目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富兴北路 18号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须至少包含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环保设施性能试验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服务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应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等材料作为补充。若合同中无法体现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须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