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原油储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2025年消防年检督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东部原油储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2025年消防年检督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部原油储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2025年消防年检督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FAGF-DBCY-25031137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人: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采购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江苏省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2024年公司组织开展消防年检专项督查,发现了公司各单位年检存在系统性问题及对公司要求执行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公司组织各单位进行整改闭环,进一步落实了“三管三必须”安全监督工作,验证了消防年检的质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25年为持续监督公司消防专业年检质量,按照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安全督查及技术服务安排,公司安全督查大队拟联合外部专业单位继续开展消防专业年检专项督查技术服务工作。
东部原油储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2025年消防年检督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4-01 09: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07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免费获取
获取方法:
登录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14 14:30:00
开标时间:
2025-04-14 14:30:00
递交方法:
登录递交
递交地址:
:8443/home/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2.1采购项目名称:东部原油储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2025年消防年检督查专项技术服务项目。 2.2采购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年底。 2.5采购范围:服务内容包括消防专业相关设备设施完整性的检查抽检服务;验证消防专业人员技能水平情况;验证部分单位消防专业年检质量;各单位相关消防专业技术帮扶;上级专业要求工作执行落实情况及消防问题整改情况验证。 技术服务范围共涉及所辖江苏、安徽、江西、浙江范围,7个输油分公司部分站场(不少于3个基层单位)综合楼(含二级单位机关楼)、变电所、生产区等消防检测实施方案内容的专项检测工作有效性及徐州基地、南京培训中心等后勤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包含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消防电气及控制系统测试、消防供水及给水系统、移动固定消防等消防系统及相应电气等,食宿、交通自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3.1.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响应人需为在地方相关行政部门认证备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提供企业在“全国统一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录入截图,查询.jsp。(注: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4 企业具备一级消防注册工程师不少于2人,高级消防操作员不少于2人,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不少于10人(不包含上述一级消防工程师、高级消防操作员)。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报告须按规定加盖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个人印章,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报表中的签字盖章等不做硬性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响应人业绩:2022年以来有为石油石化行业开展消防检测评估等单项技术服务等项目业绩(不含维保内容,需附检测评估报告复印件,合同金额≥5万元)。 3.4人员要求: 3.4.1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及以上证书,有消防设备设施检验服务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3.4.2 项目组成员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至少包括2人注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2人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不含包上述注册消防工程师人员);项目组中需至少2名人员拥有低压电工证,1人拥有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3.4.3 上述人员应为响应人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谈判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5业绩认定条件 应提供①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主要页(至少包含合同名称、承发包人名称、承包范围、合同金额、签署页等)扫描件。②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③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网站查询截图。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6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流程,不接受联合体。 3.7 本技术服务项目涉及对2025年消防年检质量进行安全监管验证,由于项目性质特殊性,不接受参与实施《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2025年消防设施检测项目》的单位(含其子公司或母公司)的投标。
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
无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
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超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
张少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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