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紫荆峪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陕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洛紫荆峪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已由商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商州审批发〔2025〕9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津陕对口协作资金及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商州区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刘湾街道办事处枣园村张峪沟;
2.2 工程规模:综合治理河道1230m。建设内容包括六部分:(1)护岸工程:护岸1180m,其中生态护岸698m,挡墙+塑石护坡482m;(2)生态坝工程:5座,其中新建1座,拆除重建2座,改造修复2座;(3)河道清淤治理工程:清淤治理河道长度1.0km,清淤方量3.18万m3;(4)丹霞地貌修复工程:原丹霞地貌人工修复3600m2、高压冲洗6200m2;(5)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人行步道910m,木栈道64m,亲水平台1座,丹砂溪休闲踏步1处,眺台1座,柳堤生态长廊88m;(6)其他工程:河床治理、景观小品及休闲设施等;
2.3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商洛紫荆峪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Ⅰ标段;标段编号:E6110003551erq75apci001;标段类型: 施工;
2.5 招标范围:商洛紫荆峪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Ⅰ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挡墙+塑石护坡376m,改造修复生态坝2座,亲水平台一座,眺台一座,丹砂溪休闲踏步1处,人行步道106m,木栈道64m,柳堤生态长廊88m,丹霞地貌修复400m,4000㎡,河道清淤400m,11000m3,入口挡墙翻修50m,详细内容见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商洛紫荆峪小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Ⅰ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5年04月01日 0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