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原橄榄坝公路改扩建及附属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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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原橄榄坝公路改扩建及附属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4-3-007 )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原橄榄坝公路改扩建及附属工程监理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景洪水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
2.2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包括原橄榄坝公路改扩建及附属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位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阿克老寨附近,既有国道G219南侧,与国道G219平面交叉,距离景洪市公路里程19km,距昆明公路里程547km。
2.3 建设工期: 计划从2025年5月28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
2.4 监理服务期限: 本合同监理服务期为35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拟定为2025年5月1日~2028年3月31日,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工程质量标准: 详见合同条款相关要求。
2.6 招标范围 : 公路改扩建及施工道路修建交通工程、渣场及存料场挡排设施、砂石加工系统建设(含试运行)、施工营地及房建、施工供电、施工供水、施工通讯等项目的监理服务。监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原橄榄坝公路改扩建内容:
1)原橄榄坝公路改扩建
起点K0+000位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阿克老寨附近,既有国道G219南侧,与国道G219平面交叉,路线沿原橄榄坝公路前进,由北向南布置至路线终点,路线终点K5+209止于11#冲沟沟口。永久道路,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8m,路面宽度7.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本次招标内容为桩号K0+000~K2+500及桩号K4+500~K5+209段,长3209m,中间K2+500~K4+500段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道路照明
原橄榄坝公路改扩建桩号K0+000~K2+500及桩号K4+500~K5+209段设置照明。
3)轮胎冲洗系统
原橄榄坝公路与G219国道相交点进出口各设置1个轮胎冲洗点,共4套。
(2)施工道路:
1)左岸上游出渣道路(L2)
公路由左岸上游原公路于回掌沟沟口分岔接至回掌沟渣场坡脚,是工程渣料运输的主要通道,全长0.65km。施工道路,路基宽度8m,路面宽度7.0m,采用碾压混凝土路面。
2)承包商营地道路(L3)
公路由左岸上游原公路于5#冲沟沟口分岔接至左岸承包商营地,是进出左岸承包商营地的通道,全长0.25km。施工道路,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3)左岸下游联络线道路(L4)
公路从左岸下游出渣道路分岔,经11#冲沟左岸山脊,接至G219国道,是外来物资自橄榄坝镇运至工程区的运输通道,全长0.3km。施工道路,路基宽度8.0m,路面宽度7.0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4)左岸下游出渣道路(L5)
公路由左岸上游原公路于11#冲沟分岔至左岸下游存料场,是坝址疏浚区深挖可用料堆存的运输通道,全长0.3km。施工道路,路基宽度8.0m,路面宽度7.0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5)粗碎车间进场道路(L6)
公路由左岸下游存料场至砂石加工系统粗碎车间,是存料的运输通道,全长0.35km。施工道路,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6)左坝肩高程600m平台公路(L7)
公路由G219国道至智能建造中心,全长0.5km。施工道路,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4.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
(3)附属工程建设内容:
1)回掌沟弃渣场挡排防护设施
回掌沟渣场位于回掌沟内,堆渣高程600m~660m,堆渣坡比1:2.0。
①拦护措施
渣场拦护措施主要采用护脚,防止因水流冲刷而引起堆渣体坍塌。渣场护脚采用格宾石笼拦渣坝进行防护。
拦渣坝坝顶宽1m,长37m,坝顶高程594m,最大坝高2m,采用格宾石笼堆码,分两层,上层宽1.0m,下层宽2.0m。
②截排水设施
渣场位于回掌沟内,防洪标准采用冲沟100年一遇洪水。在回掌沟高程678m沟心设置拦水坝,拦水坝顶高程681.5m,顶宽1.0m,高6.0m,C20混凝土重力坝。在弃渣范围外设置排水渠,以截断坡面及回掌沟内流水并引至渣场外,排水渠布置于回掌沟左岸,长2254.80m,断面尺寸1.5m×1.7m;此外在渣场另外一侧设置截水天沟,以截断坡面水并引至渣场外,截水天沟布置于回掌沟左岸,长2169.54m,断面尺寸0.8m×0.8m。
③渣场基础处理
渣场为永久弃渣场,为确保渣场稳定,要求清除渣场范围内的植被(包括树木、树桩、树根、杂草、垃圾)及表层耕植土和较软土层。
2)左岸下游存料场挡排防护设施
左岸下游存料场位于11#冲沟近出口的旁系冲沟内,堆渣高程545m~600m,堆渣坡比1:1.85,堆渣料全部回采。
①拦护措施
存料场拦护措施主要采用护脚,拟定沿堆场下部坡脚设置格宾石笼挡渣墙进行防护。挡渣墙墙顶宽1m,底宽2米。
②截排水设施
存料场位于11#冲沟近出口的旁系冲沟内,防洪标准采用冲沟20年一遇洪水。在存料场范围外设置排水渠,以截断坡面及沟内流水并引至渣场外,排水渠断面尺寸0.5m×0.5m。
③存料场基础处理
存料场为临时存料场,为确保存料场使用期的稳定,要求清除存料场范围内的植被(包括树木、树桩、树根、杂草、垃圾)及表层耕植土和较软土层。
(4)施工营地及房建:
施工营地内容主要为左岸江边营地场地平整(占地面积20000m 2 ),左岸综合仓库的场地平整及挡排防护设施,施工准备期委托人及监理现场管理人员办公用房(约680㎡,装配式活动板房,包含给排水及用电照明),G219国道沿线围蔽遮挡措施(长约2km,高出G219国道路面2.0m)。
(5)砂石加工系统建设工程(含试运行):
共设置1座砂石加工系统,布置于坝址左岸下游约1.5km处,系统负责全工程的混凝土粗细骨料供应,供应总量约247.57×10 4 t。加工料源来自工程开挖可用料。系统处理能力按满足混凝土高峰月浇筑强度10.62×10 4 m 3 /月设计处理能力为800t/h,成品生产能力680t/h。系统采用三段破碎、三级筛分、立轴破和棒磨机联合制砂的生产工艺。系统主要由第一、二、三筛分车间、粗碎车间、中细碎车间、超细碎车间、棒磨机制砂车间、半成品料仓、成品料仓、给排水及废水处理系统、配电及控制系统等设施构成。
(6)施工供电工程:
新建10kV线路工程位于景洪市勐罕镇境内澜沧江下游干流河段,供电系统用电设备总装机功率21360kW,施工用电高峰计算负荷12362kW,由110kV勐罕变电站供电(需新增两回10kV间隔),接入10kV开关站(新建),线路长约7km(同杆双回)。
(7)施工供水项目:
共设置2座供水系统,分别为左岸供水系统和右岸供水系统。左岸供水系统主要供应砂石加工系统、左岸混凝土生产系统、左岸上游生产区、左岸坝段施工、厂房施工、机电设备库和仓库等施工、生产用水,设计供水规模1200m 3 /h。右岸供水系统主要供应右岸混凝土生产系统、右岸坝段施工、导流明渠施工、右岸生产设施等的施工及生产用水,设计供水规模300m 3 /h,水源均取自澜沧江。此外,左右岸生活供水均由勐罕镇生活供水管网接取。
(8)施工通信:
本工程施工期对外通信以无线通信为主,目前,工程区域内已有无线通信网络覆盖,本工程施工区范围内均可通过移动通信网进行通信联系。采用有线通讯作为补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监理业绩或30万千瓦装机及以上水电主体或附属工程监理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住建部或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水电工程建设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10年及以上,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总监或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副总监经历,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和在投标单位的近2年及以上社保缴存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职其他监理项目(需提供承诺书)。
(2)副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须配备1名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住建部或水利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水电建设或类似工程监理工作10年及以上,需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不得兼职其他监理项目(需提供承诺书)。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 除招标文件规定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