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核电厂轻钢结构打包箱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广东
-汕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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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汕尾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陆丰核电厂轻钢结构打包箱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CGN-202501060005-N1)已通过核准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详见招标公告本工程招标内容包含集装箱、箱式集成房屋的设计(含组合形式、总体布局、结构、室内配套设施)、生产、运输、安装、调试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包括 ① 现场临时办公室; ② 现场打包箱公共卫生间; ③ 休息亭打包箱; $\textcircled{4}$ 就餐点打包箱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计划合同期:4年,预计为:2025年6月1日至2029年5月31日计划交货期:以实际订单需求为准,一般为订单签发起1个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供应商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如下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1)具有活动房屋或轻钢结构件的生产、销售资质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现场安装工作可分包给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包商实施,投标人提供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视为符合本项资格要求)。
3.财务要求:
具有近三年(2021-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类似项目合同不少于3个(单笔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合同应包含箱式活动房屋设备(或集装箱)的销售或采购。
5.信誉要求:
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申请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如接受)需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唯一项目授权书。(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拒绝。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1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1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开始时间:2025年04月01日;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8日17时00分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陆丰核电厂轻钢结构打包箱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