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船舶三峡综合能源专项工作组汽车租赁(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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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 GX-202503-006622
二、采购单名称: 智慧船舶三峡综合能源专项工作组汽车租赁(第二次)
三、采购单位: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四、采购方式: 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 服务
六、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 2025-04-07 11: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4-08
九、备注: 无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1 | 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 汽车租赁 | 1%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专职司机需具有5年及以上的驾驶经验及具有C1及以上的驾驶证件。(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驾驶证件)。
8.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及以上车辆租赁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合同签字页、合同/技术协议范围页)。
9. 响应供应商须自行解决司机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