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1-6号炉脱硝催化剂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正在报名中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1-6号炉脱硝催化剂更换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4-2-034-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1-6号炉脱硝催化剂更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1-6号炉脱硝催化剂更换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 点: 山东省。
2.5 计划工期: 服务期至2025年12月31日,1-6号炉单层催化剂更换计划检修工期为7天,具体更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将旧脱硝催化剂模块从脱硝装置中拆除、脱硝催化剂吊装及搬运、脱硝催化剂及密封的安装、反应器清灰,均流格栅更换,单台炉单次施工均流格栅更换面积约30㎡。服务期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合同期内1-4号炉更换6层,5-6号炉更换2层,1-4号炉单层催化剂模块约171m3;5、6号炉单层催化剂模块约250m3。按更换层数,据实结算,结算不超过预估数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已换证或者新领证的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已换证或者新领证的为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项包含脱硝催化剂拆除或安装的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