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左权三、四期发电项目土地类综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
正在报名中
华能左权三、四期发电项目土地类综合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4-2-020 )
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左权三、四期发电项目土地类综合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晋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 务 期:1、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四期光伏项目勘测定界报告、部门核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合同生效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本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社会稳定性评价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2 招标范围:1.勘测定界报告编制服务:
根据光伏场区协议坐标范围,现场测量并编制项目勘测定界报告、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土地勘测定界表、土地分类面积表、用地范围坐标、界址点成果表。
2.部门核查: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等六部门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矿业权和建设用地报批涉及各类保护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19]25号)文件,向左权县各部门申请该项目涉及各类保护地核查、配合各部门审核资料及制作相关图件,取得各部门关于保护区的核查意见。
3.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充分收集利用已有资料,掌握区域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进行环境地质综合调查,查明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现状以及对工程建设的危害;预测工程建设及运营后引发和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提出地质灾害和灾害隐患的防治措施;综合分析研究已有成果和本次实地调查、勘查资料,编制成果报告;负责成果报告的修订、评审等工作,直至成果验收合格,并取得专家意见书。
4、按照相关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编制《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三期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通过专家组对报告的评审,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书。
5、按照相关技术服务标准及要求编制《华能左权“风光水火储氢”多能互补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三期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社会稳定性评价报告》,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通过专家组对报告的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审备案,取得批复文件。费用包含专家评审费等一切费用。
6、投标人负责评审会组织、专家邀请,承担相关的评审会务等费用。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2个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