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司综合能源公司总站2025-2026年后勤综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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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司综合能源公司总站 2025-2026 年后勤综合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南公司综合能源公司总站 2025-2026 年后勤综合服务项目已由大唐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大唐海口综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504ZHNY-ZB001
2.2 项目名称:海南公司综合能源公司总站 2025-2026 年后勤综合服务项目
2.3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二横路与西五路交叉口西 20 米大唐海口综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4 建设规模:5000㎡
2.5 计划工期:2025 年 5 月 1 日-2027 年 4 月 30 日,合同每年一签,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
2.6 招标范围:该项目实施地点为海口市江东新区大唐海口综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能源总站。
项目办公面积 2000 平方米,绿化面积 3000 平方米。服务内容包含:综合物业服务、办公支持服务、车辆委托管理、食堂委托管理、绿化维护服务、垃圾清运服务以及其他专项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 5 年(2020 年 3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物业服务合同业绩 2 份,且合同服务期 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3 人员薪酬应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且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无。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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