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吉林某项目水泥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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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250066
一、采购条件
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水泥材料一批,使用项目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吉林某项目以下简称“使用人”),资金来源已落实。
采购人将选择以致恒(重庆)供应链有限公司,与成交人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供应商必须予以接受和无条件配合。
致恒(重庆)供应链有限公司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 亿元,是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建材贸易、仓储、供应、配送、物流加工一体化供应管理平台和实施主体。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略
2、询比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吉林某项目施工所需的水泥以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预估供应量。具体询比材料名称、型号、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暂定需求 数量 | 预计使用 时间 | 收货地址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 水泥 (散装) | P.042.5 | 吨 | 99000 | 2025.4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 局有限公司吉林某项目搅 拌站(梅河口市中和镇东 下村/梅河口市水道镇新 | |
2 | 普通硅酸盐 水泥(袋装) | P.042.5 | 吨 | 5000 | 立村)或其它指定交货地 点 | ||
合计 | 104000 |
注:以上询比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预计 2025 年 5 月至项目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成交人(供方)不得因此向使用人与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吉林某项目施工现场或其它指定交货地点,确切地点由采购人派工程代表现场指定。
6、质量及技术要求:
6.1、水泥品质必须符合下列国家和有关行业标准,如有最新版按最新版执行,若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关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1)GB 175-2023 《通用硅酸盐水泥》(2)GB/T 50107-201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3)GB 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GB 50666-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5)GB/T 1346-201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6)GB/T 2419-2005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7)GB/T 17671-202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8)GB/T 208-2014 《水泥密度测定方法》(9)GB/T 1345-200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试验项目 | 标准规定值 | |
比表面积(m2/kg) | ≤350 | |
标准稠度用水量P | / | |
胶砂流动度 (mm) | ≥180 | |
凝结时间 (min) | ≥45 | ≥45 |
009> | 009> | |
安定性 (沸煮法) | 合格 | |
烧失量(%) | ≤5.0 | |
S03含量(%) | ≤3.5 | |
氧化镁 (%) | ≤5.0 | |
氯离子含量 (%) | ≤0.06 | |
碱含量(%) | ≤0.60 | |
游离氧化钙 (%) | ≤1.0 | |
C3A含量(%) | 0'8> | |
抗折强度Rf(MPa) | 3d | ≥3.5 |
试验项目 | 标准规定值 | |
28d | ≥6.5 | |
抗压强度 Rc c (MPa) | 3d | ≥17.0 |
28d | ≥46. 0 |
6.2、水泥应属新型干法旋窑生产,不允许采用熟料加工厂的产品,必须采用 P.O 42.5 及以上标号,其中水泥碱含量不超过 $0.6%$ ,优先采用大型水泥厂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质量必须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的相关要求。散装水泥运至工地的入罐温度不宜高于 $65^{\circ}\mathrm{C}$ 。
6.3、用于回填灌浆、固结灌浆、帷幕灌浆的水泥强度等级和细度《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 5148-2021)第 3.2.2 条的规定;帷幕灌浆和接触灌浆所用的水泥细度要求通过 $80mumu$ 方孔筛的筛余量不大于 $5%$ ,散装水泥的出厂期不得超过 6 个月。
如采用标准、规范、规程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7、其他
7.1 计量方式:过磅验收。水泥到达目的地后,买方按卖方出货前过磅重量(送货单数量)验收和买方工地过磅验收,送货单数量在过磅重量允许偏差± $3\text{\textperthousand}$ (含 $3\text{\textperthousand}$ )内,以送货单数量计重,如过磅重量超出允许偏差± $3\text{\textperthousand}$ 的,则按现场实际过磅重量计重。如果在验收过程中买卖双方对验收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2 结算方式:先款后货,卖方账上有款即发货的滚动预付货款方式。采取银行转账、不超过 6 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贴息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或送货单),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 16 日前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卖方根据《材料结算单》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
7.3 询比人将以致恒(重庆)供应链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单位接到采购单位《材料供应计划》后 3 日内,按要求的产品名称、等级规格和数量交货。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标的物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相关政府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水泥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应规格产品需具有近三年(2022 年-至今)由国家认可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本次采购相同型号水泥检验报告至少 1 份)。
2、业绩: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供应商人还应在询比响应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今)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附合同扫描件或结算单据,至少 1 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询比。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询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供应商必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 2025 年 4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询比文件。
2、采购文件免费提供,有意参加询比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标书:
获取询比文件业务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询比项目获取询比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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