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基于国产BIM实景建模及运维检修应用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营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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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基于国产BIM实景建模及运维检修应用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5-04-3-016 )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营口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基于国产BIM实景建模及运维检修应用研究项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1.1开展基于实景建模技术的厂内重要辅机建模研究;
2.1.2开展基于数字化孪生仿真模拟的设备检修模拟研究;
2.1.3开展基于BIM的检修作业规范研究。
2.2规模: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亚临界燃煤热电机组。
2.3交货地点:辽宁省营口市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
2.4交货期:
本项目各实施阶段工期进度如下:(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5月31日,编制系统开发计划书编制系统设计文件。
2025年06月01日至2025年08月31日;系统搭建成功,能够进入试运行阶段。系统各项基础功能实现,全厂设备精细化档案和数字模型成功创建,系统互联测试成功,业务流程数字化功能和设备检修模拟功能已实现。系统经过初步测试,优化后无明显缺陷。
2025年09月01日至2025年09月30日,系统试运行成功,实现项目设计各项功能,无明显逻辑错误,能够实现全厂设备的数字化档案、模型和检修模拟,具备流畅的业务流程管理,取得相应发明专利。
2.5本标段为: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基于国产BIM实景建模及运维检修应用研究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相关三维数字化方面的有效业绩(业绩内容须至少包含以下任意一项:三维数字化、三维引擎、数字孪生、三维精细化、三维信息管理方面的相关应用)(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业绩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