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城东污泥碳化厂2025-2026年设备维修项目项目公告
湖北
-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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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城东污泥碳化厂2025-2026年设备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2003230070
( 各 单位) :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鄂州城东污泥碳化厂2025-2026年设备维修项目进行 ✓ 谈判采购 □ 询比 采购 ,本项目 ✓ 采购人自主采购 □ 采购 代理机构 为:____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鄂州市污泥碳化厂位于鄂州市城东污水厂内,主要处理鄂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市政污泥,通过碳化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该厂日处理规模为60吨。采用1条污泥干化碳化生产线,24小时连续运行。整套处理系统由污泥储仓、干燥、碳化、除尘、热量回收、尾气处理等部分组成,主要采用一台内破碎回转滚筒干燥机进行预干化处理后,再由开孔管多段螺旋碳化炉进行碳化处理。主要的生产设施包括:湿污泥存储、输送子系统,污泥干燥子系统,干污泥存储、输送子系统,污泥碳化子系统,碳化产品冷却和储存子系统,送风及粉尘收集子系统,热量回收子系统,烟气处理子系统等;主要的辅助生产配套设施包括:变配电,生产控制系统,给排水,照明,消防及其它设施。
(2)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内容包含鄂州城东污泥碳化厂2025-2026年度炭化炉螺旋、除尘器、刮板机等主要设备的维修。
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3)工期
计划工期:暂估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4)项目内容
本项目内容为鄂州城东污泥碳化厂2025-2026年度炭化炉螺旋、除尘器、刮板机等主要设备的维修。具体维修内容如下: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行业环保设施设备维修业绩;(须提供合同,如合同无法完全体现业绩要求信息,须另外提供盖公章的业主证明)
(3)财务要求:近两年(2022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亏损,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 接受 ✓ 不接受 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 不公开征集 ✓ 公开征集 □ 部分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