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托育中心)教具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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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HZ-ZFCG-【2025】第03号-1
项目名称:泰和县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托育中心)教具家具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76316.00 元
最高限价:1031648.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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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购2025F001373861 | 泰和县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改造项目(托育中心)采购教具家具 | 1 | 批 | 1276316.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以上(1~5)资格证明材料可采用《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方式提供(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2)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但是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须提供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采购项目属性:货物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