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凤江新城环城北桥及引道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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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饶平县凤江新城环城北桥及引道新建工程 已由 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饶平县凤江新城环城北桥及引道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投审[2024]1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07-445122-18-01-791394 。资金来源为 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饶平县公路事务中心 。该项目为“百千万工程”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潮州市饶平县联饶镇、黄冈镇、钱东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道路起点位于联饶镇山门村与迎宾大道相接处,终点位于钱东镇沈厝村三滴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东侧与黄冈大道(省道 S502 线)相接处,路线呈东北-西南走向。 道路全长5.542km,大桥全长为780.08m,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配套完善沿线绿化、排水、照明、人行步道、信号灯、安防等设施。
项目投资估算为44987.9875万元,其中建安费 24801.0097万元、勘察费 42.3683 万元、设计费508.7617万元、监理费 330.6482万元、专项评价(估)费470.277 万元、预备费1193.8249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2832.22 万元、建设期利息 4000万元、其他费用 808.8777 万元。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竣)工验收结算期、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及协调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控制及安全、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4本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216654.15 元。
2.5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期满为止。
2.6 施工工期 30个月,缺陷责任期期限:自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以下项资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企业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负责人,持有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注册(或从业登记)。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总监理工程师职位)的承诺书(格式自定)。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单位因当地社保政策无法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单位可依据当地社保政策提交可提供的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提供社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文件或社保部门网站的相关公告网页截图等作为佐证资料。】
注:“担任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负责人”指可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类似工程是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以上)施工监理项目。对于同公路等级改、扩建中的新建桥梁或隧道工程业绩也认可。
3.3 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完成过: 1 个合同段里程不少于2.75km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注:(1)“完成过”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时间以载明的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经评定合格,本文提到的交工验收是指交工验收或一次性竣工验收。
(2)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承接并完成的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的监理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监理业绩均不予认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体现其完成的工作量和专业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和专业,此业绩不予认定。
(3)类似工程是指: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以上)施工监理项目。对于同公路等级改、扩建中的新建桥梁或隧道工程业绩也认可。
3.4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含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监理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全国公路从业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5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监理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6 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不良记录;
3.7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8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9 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
3.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