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城区道路二级地下给水管网建设项目-给水管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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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城区道路二级地下给水管网建设项目-给水管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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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城区道路二级地下给水管网建设项目 -给水管线工程(监理),经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字〔2025〕1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城市管理局(昌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和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昌吉市城区道路二级地下给水管网建设项目-给水管线工程(监理)
2、建设地址:昌吉市
3、项目规模:南公园路(延安路-绿洲路)、红旗路(建设路-北京路)、世纪大道(吐鲁番路-喀什路)等20条路段DN200-400HDPE热熔给水管网20817米。
4、工程投资额:2729.58万元(监理费控制价为30.7万元)。
5、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一般债和财政资金。
6、工期要求: 计划 2025年04月28日开工,2025年06月26日竣工。总工期60天(日历日);其中包含设计服务周期10天(日历日)(含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核)。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和施工工期同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 完成 昌吉市城区道路二级地下给水管网建设项目 -给水管线工程 范围内所有内容全过程监理(包括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综合监理资质或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 及以上资质;
(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需在本单位注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 2个及以下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有原建设单位同意的书面资料。
4、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的主要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已办理有效的进疆信息报送手续,专业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造价监理工程师至少各提供一名,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时,不得在其他任何项目兼职,监理员至少2名,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员时,不得在其他任何项目兼职。
5、类似业绩要求:
( 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出要求。
( 2)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
6、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7、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
( 2)在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主);
( 6)近3年(时限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结果为准);
( 7)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
8、其他要求: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2)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